黄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成功辩护,判处缓刑。
来源:陈迪新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6-15
人浏览
近期,本律师办理的黄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过辩护,在前期公安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基础上,杭州市某区法院经审理,作出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若干的判决。现该判决已生效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案情简介
黄某某涉嫌诈骗罪,骗取多人钱财,于2019年1月初,被杭州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。于2019年1月底被取保候审。于2019年5月某日开庭审理。
办案经过
黄某某被刑事拘留之后,其亲属委托了律师作为其辩护人。律师接受委托后,会见犯罪嫌疑人黄某某,与办案机关沟通之后充分了解了案情,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进行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。
律师及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法律意见书,并积极与被害人联系,争取被害人的谅解,经过后期的协调沟通,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,决定变更强制措施,并于春节前2019年1月31日对黄某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。
近日,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,并作出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若干的判决。现该判决已生效。
以上内容由陈迪新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迪新律师咨询。
陈迪新律师主任律师
帮助过 676 万人好评:0
杭州市香积寺东路99号三楼(下城区人民法院隔壁)